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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检嘉音 | 第十七期:那些发生在酒吧里的故事【770期】

永嘉检察 温州检察 2021-04-28

♫. ♪~♬..♩

检嘉

本期主播

第十七期


那些发生在酒吧里的故事



不知不觉两个月的假期就要结束了,

同学们过得怎么样呢?

在即将开学之际

未检小姐姐来为你们讲述

三个发生在酒吧的故事

希望各位同学能以此为鉴

远离未成年人不该去的地方

      不知道同学们眼中的酒吧是什么样子的?可能有人会觉得去酒吧是一种时尚?有人觉得去酒吧可以释放压力?有人只是觉得这个地方我没去过,很刺激,很新鲜。可实际上,未成年人进入酒吧,它的代价往往是惨痛的。

今天要讲的三个故事是这样的

第一个故事


     15岁的小美刚跟家人大吵了一架,心情不好,她跟着一群所谓的朋友来到了酒吧。浓重的夜色,喧闹的音乐,还有不停入口的酒精,让她觉得所有的不愉快都不见了,沉醉其中的她,忽略了一旁偷偷往她酒杯里“加料”的小王,喝下杯中酒,她最后失去了意识。小美第二天清醒过来,发现自己赤裸的躺在宾馆房间,而侵害她的几个人,已经不知所踪。她掩面大哭,后悔莫及。


第二个故事


      17岁的小海和15岁的小宇经常跟着好兄弟小清、小格等人出没在温州的各个酒吧,喝酒,抽烟,吹牛。这一天,小海和小宇一群人都喝多了,小海去洗手间的途中,被一名醉汉撞了一下腰,小海二话不说,拎起这名男子的衣襟,说,你给我等着。小海跑回座位跟同伴们反映情况。小伙伴们听完扬言要干架,小宇和小格将该名男子拖到了酒吧后门,伙同小海等人狠狠的揍了这名男子一顿,造成该男子肋骨断了三根。最终,小海因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抓了。


第三个故事


      17岁的小君是一名大一学生,她去酒吧玩的时候结识了一名叫小杰的男子,小杰跟她说,喝酒时加一点“蓝精灵”,可以嗨一整晚呢。小君听了蠢蠢欲动,最终尝试性的在酒里加了“蓝精灵”,喝完后,她刚开始觉得昏昏欲睡,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开始精神亢奋,在酒吧里嗨到了天亮。此后,小君开始帮小杰在酒吧里向其他“瘾君子”贩卖“蓝精灵”,最终因为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民警抓获。

      看了这三个故事,我想同学们已经了解了,酒吧并没有我们想象得那般光鲜亮丽,它也并不意味着时尚、潮流。

      酒吧里人流密集,往往鱼龙混杂,不仅会影响正常的学习,经常性喝酒还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更重要的是,同学们还没有成年,控制力和辨别力都还比较弱,很难抵挡得住酒吧里的诱惑,一旦受到酒吧复杂环境的影响,很容易碰触到法律底线。

普法时刻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第十四条规定了未成年人九类不良行为,其中一类就是进入法律、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等。

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也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责任,即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,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,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,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,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。经营者如果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,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,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、给予警告、责令停业整顿、没收违法所得,处以罚款,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;情节严重的,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。

       最后未检小姐姐想呼吁各位家长朋友,要加强对青春期孩子们的监管和引导,让孩子能远离酒吧,健康成长。

THE END


 文稿、播音 | 李雯雯 

 音频后期 | 谢伟建 

 编 | 潘   鑫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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